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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少安:“新农村建设”与“城镇化”的结合及可选择的几种模式

发布日期:2013-06-06   来源:英国威廉希尔公司    浏览次数:

自2008年美国的次贷危机引发世界性经济危机以来,中国经济也受到不利影响,而且还在继续。在目前,一方面,经济增长速度下滑------因为国外需求萎缩,国内消费需求不可能大幅度增加(经济不景气、居民收入增长缓慢或不增长时希望老百姓多花钱本身就是矛盾的);另一方面,生产能力过剩,还有一定的通胀压力。在这种情况下,拉动经济增长和推动社会进步的方式和着力点或“抓手”的选择就显得十分重要,真的要特别坚持科学发展观,既要短期内促增长,又要保证长期的增长和进步的条件,并且推动中国的“城镇化”,至少不能有损于长期增长和进步。怎样选择呢?

一、以“农房改造”为核心的新农村建设是最优和可行的选择

经济不景气时,必须主要靠投资拉动增长,这肯定是对的。到底投资什么、在何处投资相对较好呢?当然主要投资最短缺的、具有长期效应的基础设施。我们认为以“农房改造”为核心的新农村建设是相对较好、也具有可行性的选择。

1,短期内可以拉动投资和消费

农村的基础设施最差、最短缺,包括生产性和生活性基础设施,农民的住房质量差、过度分散从而占地多、基础设施难以配套。而且,住房本身对于农民来说也是最主要的基础设施。

一是新房建造和旧农房的拆除,拉动房地产业发展,从而拉动建材行业和其它众多行业增长,同时又不会像城市商品房片面发展那样导致房地产价格大涨,相反,可以抑制城市房地产价格不合理上涨;二是与农房改造相应,必须有大量的农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从而拉动经济增长;三是大量农民搬新家、住新房,必然购置新家具、新家电等,从而拉动消费增长。建设过程创造大量就业从而增加收入,也是拉动消费。

2,不会加剧“生产能力过剩”的压力。因为房子本身、农村基础设施都是短缺的,建设过程产生的需求也是促进已有生产能力发挥作用。

3,以“农房改造、宅基地整理、撤村并居”为核心内容的新农村建设,实质上就是农村城镇化,从长期看,促进中国农村跨越式发展和进步,促进城乡一体化,为长期的经济增长创造基础性条件。中国农村和农民,如果完全靠自然演化,再过几十年,可能农民的生活质量也难以大幅度提高、跟上现代化的脚步。政府引导、外力推动是必须和有益的。就地城市化将在较短时间内彻底改变农村的产业结构、组织方式和生活方式,是巨大的、跨越式的进步,也许将跨越30-40年。

4,农村就地城镇化、农民就地市民化,会减少城市化和户籍制度改革的(来自现有城市居民的)阻力。中国农村如此之大、农民如此之多,不可能都涌入已有城市(这样会加剧现有城市居民与新进入人员的利益矛盾),相当一部分就地城镇化是必然选择。农房改造、宅基地整理、撤村并居等等,实质上是中国城市化的道路之一,就是中国农村就地城镇化、农民就地市民化----这样会减少户籍制度改革的阻力和现有城市居民的阻力。

二、需要注意和解决的主要问题

考察了山东的威海、烟台、青岛、潍坊、济南、淄博、泰安、滨州、德州、聊城等地市,也考察了河北、北京、四川、湖南、广东、浙江等省市。山东省的总体状况是:鲁西南、鲁西北地区起步稍早、积极性更高,东部经济相对发达地区,虽然稍晚展开,但是做得更好,而且发展更快;各地都有不同的具体方法或模式,确实有不少经验;早期时,问题多一些,但是现在对有关问题解决得更好了;政府起主要的推动作用和引导作用,规划还是不错的;老百姓总体上对实质性问题比较满意,一些生活习惯、观念等的改变还有一个过程;总有少数甚至是极个别不满意的,尤其是一些媒体对极少数或个别人的不满意过度渲染,放大了问题本身,让社会产生一定的错觉,以为这一工作问题是主流,很多、很严重;确实有个别基层干部操之过急,工作方式需要改进,需要先示范、与群众多沟通,让他们看到好处、理解困难;一些地方农民入新居后,短期内生活成本有所上升,但是因为搬迁新房本身而使成本上升的部分不多,主要是供气、供水等,收入增长不够快(但是调查没有发现收入下降的);一些还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居住地离自己的耕地稍远了一些,但是远的不多,应该基本没有影响生产,只是一些农民习惯于在家门口种菜耕地,稍远一点后短期不适应;还有,农房改造的同时如果撤村并居,在新社区班子建设与原来村委会的衔接以及原来不同村的债权债务等方面的问题需要很好处理;有些地方的规划整体性、长期性还需要加强;一些地方新房建了,旧房子没有拆掉或没有按计划拆掉恢复为耕地,没有起到节约土地的作用。

三、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对策建议

(一)、充分认识到“以农房改造”为核心的新农村建设的短期作用和长远意义,是短期促增长、长期推动城乡一体化、农村城市化、农民市民化、农村跨越式进步的战略举措。做好了,是一件大好事。

(二)、充分肯定已有成就,肯定绝大多数农民是大幅度收益的,理解和肯定基层干部的工作。

(三)、政府必须发挥主导和引导作用。做好科学规划,组织有关力量制定好实施方案,做好宣传沟通工作

(四)、充分认识到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且认真分析和尽量处理好。要把问题置于我国新农村建设和中国特殊的城镇化道路、城乡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去分析。有一些问题,是前期存在,现在基本解决或找到了解决的办法;有一些是具体工作方法不当引起的,是可以解决的;有一些是必然的、必须经历的短期阵痛,例如:农民不习惯住楼房、习惯在自家院子里种菜、坐马桶不习惯等;有一些问题的解决需要一定的时间,例如,相关的非农产业的发展从而农民的非农就业,需要一定时间,但是必须先有农房改造和集中居住,才可能有相关产业的发展------例如许多生产性和生活性的服务业;对少数甚至个别人的不满意,也要给予理解,因为毕竟多数居民是普通人,不能用高的道德标准去要求,利用机会想多为自己争取一些利益是正常的。极个别有很不合理要求并有极端行为的,不能满足其要求,只好容忍其保留原状,要实行“三不”------不拆、不搬、不享受其他居民在新社区享有的生产和生活的公共基础设施的权利;对于一些媒体对存在问题的宣传、甚至渲染,要具体分析,用统计数字说话,把真相告诉公众。不能因为个别极端事件而否认事情的基本面和不敢作为。

(五)、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各地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模式。不具备任何条件的,暂时不要做。不能刮风、搞形象工程。

一些地区起步较早,例如山东省的寿光、青州等地在国家新农村建设系统工程启动之前就进行了积极的尝试与探索,取得了一些宝贵经验,近年来其它各地市也积极地进行新农村建设工作,创造出了一些成功模式。如农村城市化的青岛“城阳”模式、城乡等值化的青州“南张楼”模式、村企一体化的乐陵“希森”模式、公共服务延伸的诸城模式等。对这些实践证明效果较好的模式要注重总结、推广,同时不断探索适应不同地区、不同情况的有效模式。

目前可选择的模式有:

1,房地产商开发模式

即引入房地产开发商,开发商在政府统一规划下,把安置农民所需要的房子以及全部配套设施全部建设好,农民只管按确定的住房标准搬进新房。开发商从节约出来的宅基地中获得部分土地,用于商业性地产开发。一般适用于城中村改造与城市郊区农村以及不远的将来成为城市的农村地点。这一模式的优点是:农民和政府无需筹资,农民、政府和开发商都受益。

2,企业发展带动模式

即原有企业发展需要扩大用地或新建企业需要用地,对驻地村及周边村庄统筹进行集约化建设,节约出建设用地用于企业发展,一般考虑优先招收农民在企业就业。企业出资建设好农民安置所需要的房子和基础设施(最好与企业所需统筹),跨越式地实现农村变企业、农民变工人、村民变市民。这一模式也是不需要政府和农民筹资的。

3,项目统筹建设模式

即在建设铁路、公路、机场、学校等公共设施的计划中,统筹考虑和安排新农村建设,对学校、机场所在地及其周围、公路铁路的站点及其周围的村庄,“征地统一补偿、农民集中安置、土地集约利用、撤村并居、区域持续发展”,统一组织建设集中居住区。这样,在项目建设的同时,推进了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城市化,农民和政府都无需专门为新农村建设筹资,也能减少项目建设过程中征地的难度和提高土地的综合利用率。

4,村集体筹资集中建房模式

即由村集体出资按统一标准建新房和基础设施,按村民商定好的标准分配新房,村民无需出资。这一模式适用于村集体经济状况较好、有财力的地区。

5,政府集中建房、村民以旧房换新房模式。

即地方政府统一规划、统一筹资建房和配套基础设施,村民无需出资,按标准以旧房换新房。政府整理原有宅基地后可能用于商业开发和基础设施。这一模式适用于地方财力比较富裕的地区。

6,政府集中建房、低价(成本价甚至更低)向村民销售的模式

适用于基层政府财政状况较好、有投资项目的地区。由政府统一规划、集中建设,将辖内空心村、小自然村及煤矿塌陷区、压煤区、水库库区、黄河滩区等不宜居住的村庄,实施整村搬迁,倡导集中连片建设,鼓励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这一模式可以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缓解用地矛盾,资金筹集较容易,政府资金压力不会太大(因为是卖房子给村民)。但是村民必须有一定的购买力,一些贫困居民难以参与其中,而且一些非村民、尤其是干部可能乘机购买廉价房子,引发村民不满。

7,农民集资改造、地方政府适当补贴模式

即政府规划、引导,村里组织实施,村民自己集资改造建房,政府给予适当补偿,补偿方式可以是:建房资金补贴、帮助建设配套的基础设施(政府若能与其它建设统筹安排,综合效益更高)、补贴困难村民等方式。这一模式只适用于村民总体比较富裕的地区。

8,偏远农区中心村定居模式

一般适用于远离城镇、居住分散、自然村较多、工副业不发达的纯农业区,基层政府与村集体经济条件差,土地指标相对宽松地区。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可规划将几个自然村并到一起,集中建设中心村,强化水、电、路、气、医、学等公共基础设施。这一模式需要基层政府大力推动,但是又往往困难多,主要是筹资难,一般需要政府支持,更需要农业产业化。但是现实中按这一模式做的并不少,说明基层干部想借此比较快地改变当地面貌。建议政府可以适当补贴,加以推动。

9,慈善模式

即一些人,例如本村或原来是本村的,发家致富以后,出于慈善和公益,自愿出资为村民建房和基础设施。这当然好,不过也必须在政府统一规划和引导下进行。

现实中可能还有其它适合与不同特定地区的好的模式。也有把上述模式中的一种或几种结合起来的混合模式。混合模式很可能具有更大的适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