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科学研究 >> 正文

关于申报2013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18   来源:英国威廉希尔公司admin    浏览次数:

为做好2013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的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重点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针对我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大问题,加强创新驱动发展、科技体制改革、经济结构调整、社会民生、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研究,突出面向和贴近决策、突出为决策咨询服务的导向、突出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提高研究成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为创新型省份和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后补助项目。各类项目选题及申报要求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依托单位)应为山东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民办科学研究机构和各级各类决策咨询研究机构。

2、项目负责人只限1人;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与2项项目申报。

3、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超过2014年6月30日。

4、申报项目应以为各级各类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导向,注重选题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5、符合《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管理办法》、《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山东省软科学研究项目应用绩效评审及后补助办法》、《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结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

6、申报者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不端行为,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人当年及后续三年的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即作撤消立项处理并通报。

7、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8、不受理以下项目申报:

(1)承担在研(截止本通知发布之日未完成鉴定或结题)的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以及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的课题组长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申报项目;

(2)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本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山东省科技厅其他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人员的申报项目;

(3)已列入国家和山东省各类科技发展计划或基金资助的申报项目。

四、组织方式

1、项目申报由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部分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下简称项目归口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不受理个人(自然人)的直接申报。同一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项目归口管理(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申报程序:申报人下载并填写项目申请书,请下载和使用2013年度项目申请书,以往项目申请书不再使用。申报单位对申报人及申报项目进行审核,项目归口管理(主管)部门推荐。

各单位限项申报:面上项目实行限额申报。主要根据近几年年来各单位项目申报数量、立项数量和完成情况等,结合当年度计划立项数量综合考虑确定。经济学院6项、管理学院5项、2项,法学院2项、威海分校2项、齐鲁医学部10项(以上单位排序上报),其它相关学院、研究单位各1项。后补助项目:按各单位评优数量分配,经济学院1项,管理学院1项,齐鲁医学部1项。

2、后补助项目实行书面申报方式,其他类别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通过“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http://jihlx.sdstc.gov.cn/stdpms/),网上申报成功不再修改后下载、打印申请书(带项目编号)。操作规程请认真阅读网上项目申报使用手册。后补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其他类别项目申请书请到“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中下载。

五、受理时间

1.网上申报时间截止到2013年 5月6日12:00时。

2.各单位需填写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并且要对申报项目排序,院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一份4月29日前报学术部,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发至gaojie00@sdu.edu.cn

书面材料一律为A4幅面,左侧装订。包括:

①各项目归口管理(主管)部门申报统计表(附件3)1份;

②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其中至少1份为原件);

③一般项目申请书2份和基本信息表一式3份;

④后补助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其中至少1份为原件)和装订成册的佐证材料1份,并提交申请书电子版。发至gaojie00@sdu.edu.cn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后补助项目申请书的书面材料各学院统一汇总,应按照项目类别及项目研究领域进行归类、排序,集中报送。2013年5月3-6日报学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1、请项目归口管理(主管)部门及申报单位熟悉管理操作规程,精心组织,严格把关,认真审核,签署意见,严格按照项目受理时间进行项目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申报项目未通过形式审查的,将不再另行递补项目。

2、网上申报内容应与书面材料相一致。除保密项目和后补助项目外,未通过网上申报的项目不予受理。书面材料应集中报送,并按照项目类别及项目研究领域进行归类和排序。

3、“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项目基本信息表”评审将采取匿名方式进行,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相关信息,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4、请下载和使用2013年度项目申请书,以往项目申请书不再使用。

地 址:明德楼C406房间

联系 人:高 杰 袁明

联系电话:(0531)883-61855 883-69278

网上申报技术支持:(0531)88590007转1037

联 系 人:曲延凯

附件: